論證方式是針對客觀事物或問題,直接提出自己的見解和主張,闡明其理由,表明自己的態度,這種直接從正面證明自己論點正確性的論證形式就是立論。立論是議論的重心,在寫任何議論文時都必須包含立論,即使是在駁斥別人的論點時,也是爲了確立自己的論點。
論證方式可以分爲兩類:立論和駁論。立論是通過充分有力的證據正面證明自己的論點,而駁論則是通過揭露和駁斥錯誤的或反動的論點來確立自己的論點。例如,在駁論中,可能會採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批駁方法或“歸謬法”。
此外,論證方法是指在論證過程中所採用的各種輔助手段,如舉例論證、道理論證、比喻論證、對比論證、歸納論證、演繹論證、類比論證等。這些方法可以幫助增強論證的說服力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