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替代是指在投資決策中,企業放棄低風險低收益的投資項目,轉而將借貸資金投向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項目,即用風險較大的投資項目替代風險較小的投資項目。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成功,由於債權人只能獲取債務契約中約定的固定收益,高收益投資項目的超額收益將全部歸管理者所有;如果投資失敗,損失則全部由債權人承擔。資產替代也被稱為代理成本,因為管理層進行資產替代的目的是為了獲得高風險投資項目的超額收益,而當債權人無法提高貸款利率進行補償時,債權人的風險與收益不匹配,這可能導致管理層從事資產替代行為的動機,從而有可能將財富從債權人手中轉移到管理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