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權利
身心健康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保持身體機能正常運行和維護心理健康利益的權利。
身心健康權不僅包括生理健康,也涵蓋心理健康,這兩方面對於公民生存和進行正常民事活動至關重要。健康權的保護涵蓋多箇層面,包括確保獲得衛生服務、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條件、適足的住房和營養食物等,法律上,健康權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保護,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健康權。
以上是法律方面的有關規定,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或想獲得更專業的建議,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