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資料
錄音證據是一種視聽資料,可以作爲法律訴訟中的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錄音證據的合法性是其被採納的前提條件,如果錄音證據的獲取方式違反了法律規定,比如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或合法權益,或者是在非法場所錄製,這樣的錄音證據是不被法律認可的。
合法取得的錄音證據,如在雙方知情的情況下錄製的、或是在緊急情況下爲保護自身權益而錄製的,可以作爲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錄音證據的內容應當是真實完整的,未經過剪輯、僞造,且與案件事實相關,才能在法庭上作爲有效的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