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通常稱爲“臨時公民審判團”或“公民審判團”,是一組向法官宣誓並對給定案件做出裁決的人員。
陪審團主要由特定人數的有選舉權的公民組成,這些公民參與決定嫌犯是否起訴、是否有罪。陪審團主要存在於英美法系國家,如美國、英國和中國香港。陪審團制度在當代法治社會中的作用和價值存在爭議,一方面它被視爲民主和司法公正的體現,另一方面也有觀點認爲由非專業人士組成的陪審團對複雜的法律問題做出裁決可能存在侷限性。
在美國,法律規定每個成年公民都有擔任陪審員的義務,但在實踐中,只有被選中的公民纔會真正擔任陪審員。陪審團在審判過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包括聽取雙方律師和證人的陳述,並在庭審結束後進行祕密評議,以決定案件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