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律期,亦稱「他律道德階段」,是瑞士兒童心理學家皮亞傑提出的兒童道德判斷的發展階段。這一階段主要出現在7歲以前的兒童中。在他律期,兒童的道德判斷受自身以外的價值標準支配,具有客體性,以道德實在論為基礎。
在這個階段,兒童認為制定規則的人是權威,規則是神聖的、不可改變的,必須絕對服從。在行為責任的判斷上,他們傾向於客觀責任,即以行為的客觀後果而非主觀意向作為判斷標準。在懲罰的公正性上,他們傾向於抵罪性懲罰,認為懲罰越嚴厲就越公正,犯錯的內容與懲罰的性質之間無必然聯繫。兒童尚未從責任和服從的概念中分化出公正的概念,認為與成人權威的命令一致即公正。
皮亞傑認為,他律道德源於幼兒的自我中心主義,自我中心的兒童不能分清自我與外界,爵環境作為自身的延伸,認為成人的要求即自己的要求,因兩自發地服從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