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 漁的 時 間因地 區和海域而 異。以下是部分地 區的休 漁 時 間:
1.南海伏季休 漁: 從5月1日12 時 開始至8月16日12 時 結束, 為期 三個半月。
2. 黃海和 東海的休 漁期:分 別 從7月1日和6月15日12 時 開始,持 續 時 間 為 兩個半月和 三個月。
3. 長江流域: 從3月1日至6月30日 為禁 漁期。
4. 黃河流域: 從4月1日至7月31日 為禁 漁期。
5.珠江流域: 從3月1日至6月30日 為禁 漁期。
6.黑 龍江流域: 從5月1日至7月31日 為禁 漁期。
7. 閩江流域: 從4月1日至7月31日 為禁 漁期。
8.北 緯35度以北的 黃渤海海域: 從6月1日12 時至9月1日12 時。
9.北 緯35度至26度30分的 黃海和 東海海域: 從6月1日12 時至9月16日12 時。
10.北 緯26度30分至 閩 粵海域交界 線的 東海海域: 從5月16日12 時至8月1日12 時。
11.北 緯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 灣): 從6月1日12 時至8月1日12 時。
請注意, 這些 時 間可能 會根 據具 體情 況 進行 調整,建 議查 閱最新的官方通告或 諮詢 當地 漁 業管理部 門以 獲取最 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