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保外就醫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提交申請與保證人。罪犯本人或其親屬、監護人需向監獄或看守所提交保外就醫的書面申請,並需提供保證人。
保證人條件。保證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無限制人身自由,有固定住處和收入,並能與被保證人共同居住或居住在同一市、縣。
醫療鑑定。監獄或看守所組織罪犯到指定醫院進行病情診斷或妊娠檢查。診斷需由兩名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醫師共同作出,並經主管業務院長審覈簽名。
審批流程。監獄填寫《罪犯保外就醫審批表》等相關文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改局審批。批准後,監獄辦理出監手續,併發給《罪犯保外就醫證明書》。
執行與監督。經批准保外就醫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監督和考察。監獄應將相關法律文書送達檢察機關和原判法院。
以上步驟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情況有所不同,建議諮詢當地相關部門獲取最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