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包括以下基本制度:
定密制度。涉及國家祕密事項的確定、變更和解除。
保密管理制度。包括保密責任、保密教育、保密檢查與獎懲等。
保密教育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的保密意識和技能。
泄密事件報告制度。在發現或懷疑泄密事件時,必須及時上報。
保密檢查與獎懲制度。對保密工作進行定期檢查,並對錶現優秀的個人或部門給予獎勵。
特殊場所、部位保密制度。針對軍事禁區和其他涉密場所、部位制定特定的保密措施。
涉密人員管理。對接觸和處理國家祕密的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管理。
國家祕密載體管理。涉及國家祕密載體的製作、存儲、保管和使用。
涉外活動管理。涉及對外交往中的保密要求。
密品管理。對涉及國家祕密的物品進行特殊的管理。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指那些產生、處理、使用和管理大量國家祕密的部門和部位。
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及通訊設備管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和通信設備的保密管理。
新聞宣傳管理。涉及新聞報道中的保密要求。
涉密會議管理。對涉及國家祕密的會議進行保密管理。
寫作配套管理。涉及內部文件和資料的寫作、編輯和分發過程中的保密要求。
外場試驗管理。涉及軍事或科學研究等領域的外場試驗中的保密要求。
保密監督檢查。定期對保密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這些制度旨在保護國家祕密,防止信息泄露,確保國家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