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信封的正確方法如下:
在信封的第一行寫上收信人的詳細地址,包括省、市、縣、區、街和門牌號碼。如果是農村地址,還需包括鄉名和村名。
在信封的第二行中間寫上收信人的全名。可以在名字後加上“同志收”或“先生(女士)收”等稱呼,但避免使用如“爺爺收”等不正式的稱呼。
在信封的第三行寫上寄信人的地址和姓名。在右下角填寫寄信人的郵政編碼。
避免在信封正面距右邊55毫米至160毫米、距底邊20毫米以下的區域寫字或簽名,以免影響投遞。
使用鉛筆以外的筆寫字,以防模糊不清。紅筆書寫也不禮貌,應避免使用。
若是託人轉交的信件,在信封上註明“面交”或“煩交”,並在第三行的後半部分寫上“×××託”或“×××拜託”。
在信封的右上角貼上正確的郵票。
寄往國外的信件,收件人的姓名、地址一般寫在信封的右邊下半部,寄信人的姓名、地址一般寫在信封的左上角或寫在信封的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