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也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也是金融制度的一部分,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指的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信託業務涉及三方面當事人: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託業務以信用為基礎,可以是個人、公司或銀行作為受託人,目的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經濟目的,如財產安全、避免投資風險或取得高額收益等。信託財產包括有形財產如股票、債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銀行存款等,以及無形財產如保險單、專利權、商標、信譽等。信託行為是指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簽訂的契約或協定,而信託報酬是受託人在辦理信託事務後所取得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