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自己的身份證給他人使用是違法的行為。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機關將給予警告,並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有違法所得,還會被沒收違法所得。
此外,出借身份證給他人可能帶來的不良後果包括:
分期付款購買手機:如果借給的朋友無法償還,商家可能會追究出借人的責任。
上車牌:如果借給他人使用,一旦發生車禍,出借人可能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貸款擔保:如果借給他人作為貸款擔保,當借款人無法按期還款時,出借人可能需要共同償還貸款。
工商和稅務登記:如果借給他人用於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在他人未繳清稅款的情況下,作為稅務登記證上的法人代表,出借人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此,身份證必須妥善保管,避免借給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