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常見的文學形式
傳記是一種常見的文學形式,主要記述人物的生平事蹟。它基於各種書面的、口述的回憶、調查等相關材料,經過選擇性的編排、描寫與說明而成。傳記一般由他人記述,但也有自述生平的,稱爲"自傳"。根據記述內容和風格,傳記大體可以分爲兩大類:一類是以記述翔實史事爲主的史傳或一般紀傳文字,這類傳記更注重歷史事實的準確性和客觀性;另一類則屬於文學範圍,傳記作者在記述傳主事蹟過程中,會滲透自己的某些情感、想象或者推斷,以增加傳記的可讀性和感染力。但不同於小說,傳記一般不虛構,紀實性是傳記的基本要求。
此外,從字面意思來看,“傳”最初是指對“經”的解說,後來引申爲記載人物事蹟的文字,即傳記。人物傳記是傳記的一種,它主要關注特定人物的生平事蹟,通過深入挖掘和生動描繪,展現人物的性格、品質、成就和影響力,爲讀者提供啓示和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