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取士是明清兩代用於選拔官吏的科舉考試制度。
八股取士的具體內容如下:
八股文。這種文體要求考生在四書五經的範圍內命題,文體嚴格限定為八股文,考生不能發揮個人見解。八股文是一種特定的文章格式,每篇由破題、承題、起講、入題、出題、起股、中股、後股、束股、落下等十個部分組成,其中起股、中股、後股、束股是正式的議論核心,每股都包含兩股排比對偶的語句。
選拔過程。明朝的科舉考試分為三級,分別是省級的鄉試、京城的會試和皇帝主持的殿試。通過這些考試的人分別稱為舉人、貢士和進士,其中進士的前三名分別稱為狀元、榜眼和探花。
八股取士的目的:
八股取士是明朝統治者用來禁錮知識分子思想、選拔忠順臣民的手段。
通過這種考試制度,明朝統治者確保了選拔出的官員對皇帝和國家的絕對忠誠。
八股取士的影響:
雖然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選拔了遵從儒家思想、忠於皇權的官員,但它也限制了人們的思想,扼殺了創新和批判性思維。
八股文的嚴格格式和內容限制使得教育重心完全放在了如何教授和寫作八股文上,這在一定程度上束縛了學子的思想和才華。
八股取士的終結:
八股取士在明清兩代盛行了數百年,直至清末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的戊戌變法時期開始鬆動。
隨著1905年科舉制的廢除,八股取士這種選拔方式也隨之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