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是指在社會實踐中,人們通過合作與分工,共同滿足非特定他人的需求,從而實現整體性目標的一種社會屬性。
公共性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相依性,是社會團結和秩序的基本論題。在不同歷史時期和制度文化背景下,公共性的內涵和實踐方式有所不同。從價值維度看,公共性關乎公平、正義和公共善;從功能維度看,它涉及社會團結、秩序和活力;從方法論維度看,它是一種觀察整體的視角。
公共性還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公共領域所體現出的爲他屬性,涉及社會公共領域和公共權力領域。
人們在實踐交往中所形成的社會場景和社會關係及其特定性質。
民主政治秩序的原理、人類追求的真實共同體本位的主體性、合目的性的文化—價值生存信念。
現代公民社會承載和秉賦的平等、合理的社會以及優雅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