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想去公司安排的外派工作,首先應該了解公司外派的具體情況。
如果公司外派工作符合勞動契約的約定或公司規章制度,那麼你通常需要服從這一安排。然而,如果外派超出了勞動契約的約定或公司規章制度,你可以與公司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選擇單方面解除勞動契約,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契約,你需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通常是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此外,如果公司安排的是臨時出差(通常不超過3個月),一般應服從公司安排;對於長期出差,需要與員工協商一致,員工有權拒絕。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安排的工作涉及到高風險地區或者特殊情況,員工有權拒絕。
總之,在考慮是否接受外派時,你應該仔細評估公司的安排是否符合勞動契約和法律規定,並考慮可能的後果。如果決定拒絕外派,建議與僱主進行溝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