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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分如何轉讓

公司股份轉讓的步驟如下:

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聘請律師進行盡職調查。

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出讓方(國有、集體)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但如果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

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需要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或驗資報告。在上述文件簽署後30日內,向公司註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請注意,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議諮詢相關部門獲取具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