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比較理論
公平理論,也稱爲社會比較理論,是由美國心理學家斯塔西·亞當斯在1965年提出的。該理論主要研究工資報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對職工工作積極性的影響。
亞當斯的公平理論認爲,員工對收入的滿意度不僅取決於其絕對收入,更取決於相對收入,即員工會將自己付出的勞動和獲得的報酬與他人及自己過去的勞動和報酬進行比較。如果員工發現自己的收支比例與他人或過去自己相似,就會感到公平和滿意,從而積極工作;反之,如果發現不平等,就會產生不公平感,工作積極性降低。
此外,公平理論還涉及到社會規範、利益分配、行爲評判等方面,強調組織中適當的社會規範和利益分配對於維持公平的社會環境和保護成員權利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