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的收費標準涵蓋了多種服務類型,具體如下:
證明智慧財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的收費為每件500元。
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例如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等,每件收費在300至500元之間。
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費為100元。
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證明經濟契約等,根據契約金額的不同,收費標準從每件10元至數千元不等。
證據保全、不動產保全等,每件收費從200元到800元不等。
證明招標、拍賣、開獎等,每件收費從100元到150元不等。
證明遺囑、遺贈等,每件收費從10元到50元不等。
證明勞務契約、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等,按標的額的比例收費,比例從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一不等,具體取決於標的額的大小。
翻譯費每千字15元,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外文校對每千字5元。
這些費用可能因地區、具體公證事項及雙方協商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