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撫養父母協定書範本應包含以下內容:
甲方(撫養人)和乙方(被撫養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工作單位等。
撫養義務的約定。明確指出甲方作為乙方四人的父親,乙方四人對甲方具有共同的撫養義務。
撫養費的支付。乙方任何一人不得以個人繼承財產的多少為由主張要求減輕撫養義務,乙方四人每月支付的撫養費應當相同。
撫養人的生活安排。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撫養費的開支情況,可以根據個人需要購買生活用品享受生活,個人開支不受乙方任何一人乾涉。
特殊情況下撫養費的調整。如甲方因特殊重大疾病、意外事件導致費用增加的,乙方四人應當平均分配承擔。
緊急情況下的費用支付。因緊急情況,甲方需要支付大筆費用的,乙方任何一方如先行承擔的,其他三位撫養人應當按個人承擔比例返還給先行支付的一方。未在一個月支付的,應當雙倍支付。
子女探視權的約定。乙方或者乙方子女不盡撫養義務,未按照支付撫養費的,甲方或者乙方其他人員有權以虐待罪或遺棄罪提起刑事自訴案件,並要求雙倍補交未支付的撫養費。
協定的生效和變更。本協定在甲方生前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事先提出解除本協定。乙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定約定義務的,守約方代理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 訟,要求違約方雙倍支付未支付的撫養費,並要求違約方承擔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
協定的份數和備案。本協定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內容應詳細列明,並在雙方簽字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