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併案通常指的是一個企業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其他企業的產權,使目標企業喪失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並取得對這些企業的決策控制權。
這種行為通常涉及現金、證券或其他形式的支付。在法律上,兼併等同於公司法中的吸收合併,即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存續,被吸收的公司則解散。兼併的目的可能是為了實現資源整合、提高市場競爭力或達到其他商業目標。
兼併案通常指的是一個企業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其他企業的產權,使目標企業喪失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並取得對這些企業的決策控制權。
這種行為通常涉及現金、證券或其他形式的支付。在法律上,兼併等同於公司法中的吸收合併,即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存續,被吸收的公司則解散。兼併的目的可能是為了實現資源整合、提高市場競爭力或達到其他商業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