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紙漿是一種利用回收的紙、紙板及紙製品作爲原料,通過揀選、碎解(可以是幹法或溼法)和篩選等物理化學處理過程製成的紙漿。它的生產流程相對簡單,主要包括廢紙的收集、篩選和加工等步驟。在加工過程中,廢紙會被泡在大罐中,加入水和化學藥劑,然後通過過濾、洗滌、脫水,最終獲得纖維狀的再生紙漿。此外,再生紙漿還可能經過漂白處理,以消除廢紙中殘留的墨水和其他污染物質。
與原生紙漿相比,再生紙漿的主要區別在於其來源和纖維質量。原生紙漿主要來源於樹木和其他天然纖維,而再生紙漿則主要來源於回收的廢紙。由於再生紙漿的纖維長度通常較短,其製成的紙張質量相對較差,適用於一些低端的紙張製品。而原生紙漿在加工過程中纖維保持完整,因此其製得的紙張品質較高,適用於生產高檔紙張製品。
再生紙漿的生產標準規定了未碎解纖維組分含量、夾雜物含量、粗渣率、可勃值、水分、灰分、放射性污染、危險廢物、重金屬、感官性狀等要求,適用於作爲造紙纖維原料使用,但不適用於僅經過簡單分揀、剪切、打包等處理得到的廢紙碎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