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人是指了解案件情 況或者 負有出 證 義 務的 單位及 個人,在司法 機 關要求下提供 證 據的行 為。出具人通常不是案件的 當事人,而是 與案件相 關的 證人、 鑑定人或其他知情人。他 們可能需要 簽署一份 聲明或 證 詞, 確 認他 們了解案件的事 實情 況, 並 願意承 擔提供 證 據的 責任。出具行 為的目的是 為了 確保 證 據的真 實性和可信度,以便法院在 審理案件 時能 夠 準確地判 斷事 實和 適用法律。出具人 簽字的意 義 在於 證明他 們所提供的 證 據是真 實可靠的, 並且他 們 願意承 擔相 應的法律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