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行李 限制 包括 對 隨身 攜 帶物品的重量、 體 積、 數量以及可 攜 帶物品的 種 類等方面的 規定。以下是 詳 細介 紹:
重量 限制。每位旅客的 隨身 攜 帶物品重量通常 限制在5公斤以 內。
體 積 限制。 隨身 攜 帶物品的 體 積不得超 過20*40*55厘米。
數量 限制。每位旅客可以 攜 帶的物品 數量通常有 限制,例如某些情 況下只允 許 攜 帶一件。
物品 種 類 限制。某些物品如酒精 飲料、 菸草 製品、 銳利物品、水果刀、化 妝品等有特 別的 攜 帶 規定,例如酒精 飲料的酒精含量 限制, 菸草 製品的免 稅 攜 帶量等。
貨 幣 攜 帶 限制。旅客 進出境 時, 攜 帶的人民 幣或外 幣 現 鈔有明 確的限 額,超出限 額的需要向海 關申 報。
主 動申 報原 則。旅客在 攜 帶可能超出 規定 限制的物品 時,需要主 動向海 關申 報。
具 體 請 諮詢相 關部 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