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權”指的是在組織或系統中,將決策和權力分散到不同的層級或機構中。它是集權的對立面,集權是指權力集中在上級核心機構,而分權則是將權力按照一定的規則和制度分配給下級機構,使它們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有權自主決策。
分權在政府結構中尤爲常見,體現在行政、立法、司法等權力由彼此獨立的部門行使,以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或省份之間的權力分配。此外,分權也涉及到政府權力的分立,即國家權力不集中於某個部門或部分人,而是合理地分割成若干部分,由不同的國家機構或人員執掌。
“分權”指的是在組織或系統中,將決策和權力分散到不同的層級或機構中。它是集權的對立面,集權是指權力集中在上級核心機構,而分權則是將權力按照一定的規則和制度分配給下級機構,使它們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有權自主決策。
分權在政府結構中尤爲常見,體現在行政、立法、司法等權力由彼此獨立的部門行使,以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或省份之間的權力分配。此外,分權也涉及到政府權力的分立,即國家權力不集中於某個部門或部分人,而是合理地分割成若干部分,由不同的國家機構或人員執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