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領域,制度發揮著多重重要作用,具體可參考如下:
政治制度能夠為國家和社會帶來穩定和繁榮,調整和規範政治行為,營造政治生活的秩序,合理解釋和預測政治現象。
制度具有指導性和約束性特點,它們為相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同時設定了行為規範和違反規範的懲罰,制度的鞭策性和激勵性特點鞭策人們遵守紀律、努力學習、勤奮工作。此外,制度的規範性和程式性對於工作程式的規範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都起著關鍵作用。
從國家治理的角度來看,制度通過約束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執行能力、決定政治經濟行為者的策略、影響權力分配和行為者對政策結果的影響力,以及影響行為者對自身利益或偏好的界定,從而發揮核心作用。
正式制度如法律和非正式制度如價值信念、倫理規範、道德觀念等互相依存、互相影響。正式制度通常是建構的,而非正式制度則是演進的,它們共同構成社會秩序。價值機制在國家治理中起著引領治理主體行動的作用,決定著國家治理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