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一種官職
刺史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官職,主要職責是監察地方官員和檢核問事。
刺史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職責和地位,例如在漢武帝時期,全國被劃分為十三部(州),每部設立一個刺史,主要負責監察郡縣。到了東漢末年,一部分刺史的職權被提升為州牧,地位高於郡守。在隋唐時期,隨著行政區劃的改變,刺史的職責和名稱也有所變化,在隋煬帝和唐玄宗時期,州被改稱為郡,刺史也隨之改稱為太守,但後來又恢復到刺史的稱呼。到了宋朝,刺史的職位被廢除,但習慣上仍被用作知州的別稱。
中國古代的一種官職
刺史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官職,主要職責是監察地方官員和檢核問事。
刺史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職責和地位,例如在漢武帝時期,全國被劃分為十三部(州),每部設立一個刺史,主要負責監察郡縣。到了東漢末年,一部分刺史的職權被提升為州牧,地位高於郡守。在隋唐時期,隨著行政區劃的改變,刺史的職責和名稱也有所變化,在隋煬帝和唐玄宗時期,州被改稱為郡,刺史也隨之改稱為太守,但後來又恢復到刺史的稱呼。到了宋朝,刺史的職位被廢除,但習慣上仍被用作知州的別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