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副省級城市包括廣州、深圳、南京、武漢、瀋陽、西安、成都、濟南、杭州、哈爾濱、長春、大連、青島、廈門和寧波。 這些城市在中國行政劃分中享有特殊的地位,具有較高的自治權。其中,青島、大連、寧波、廈門和深圳是計劃單列市,其他多數為省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