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力是產生新思想、發現和創造新事物的能力。
創造力是人類特有的一種綜合性本領,是成功地完成某種創造性活動所必需的心理品質。創造力不僅涉及知識、智力和能力,還包括優良的個性品質等多因素的綜合優化。創造力的大小主要取決於經驗、知識、方法和心理素質。一箇人是否具有創造力,是區分人才的重要標誌。創造力的表現可以是新概念、新設想、新理論,也可以是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
創造力的發揮需要具備敏銳的問題發現能力、預見和評價能力、尋求解決問題方向和途徑的能力,以及完成某些操作和對設想進行檢驗的能力。此外,創造力被認爲是提出或產出具有新穎性和適切性的工作成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