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中心,全稱爲勞動教養所或勞動教養管理所,是一種對違法人員實行強制性教育改造的機構。它主要是針對那些違犯法紀但不宜追究刑事責任的有勞動能力的人。勞教中心的目的是改造犯人,造就新人,屬於特殊學校和特殊事業單位。在中國,勞教中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下屬的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管轄,並受到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勞教中心保障勞教人員的合法權益,例如選舉權、宗教信仰自由、人格尊嚴不受侮辱、人身不受體罰和虐待、個人合法財產不受侵犯、通訊自由等。家屬可以經常來所探視,勞教人員也可以申請回家探視或休假。勞教人員對工作有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爲有提出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