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成本核算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實際成本法。此方法下,原材料的收發及結存,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都按照實際成本計價。實際成本法下的會計處理包括購入材料和發出材料時的會計分錄。這種方法簡單,但不能反映材料成本是超支還是節約。
計劃成本法。在計劃成本法中,材料的收發和結存都按照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計價。此法下,會設定「材料成本差異」會計科目,按期結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期末將企業發出和結存的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這種方法有利於加強管理和監督,考核耗用材料部門的工作成績,能夠簡化會計處理手續。
先進先出法(FIFO)。此法下,先進入庫存的原材料在報價時先被用於生產,後進入庫存的原材料在報價時後被用於生產。
最近購買成本法(LCM)。此法下,企業按照最後一次購買的成本計算原材料的報價,無論先進入庫存的原材料是否先被用於生產,只要最近購買的原材料價格高於以前購買的價格,就會採用最新的價格作為報價成本。
品種法、分批法、分步法、分類法。這些是更傳統的成本核算方法,適用於特定的生產環境和成本核算需求。
此外,原材料成本核算還包括對原材料市場價格、採購價格、運輸價格、加工費用等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