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吉祥航空的行李重量規定如下:
1.隨身行李:每位旅客的隨身行李重量上限為5公斤。頭等艙旅客可攜帶兩件隨身行李,而公務艙和經濟艙旅客只能攜帶一件。隨身行李的體積限制為20×40×55厘米(國內運輸)或三邊之和不超過115厘米(國際運輸)。
2.託運行李:託運行李的重量上限根據旅客所購票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頭等艙旅客的免費行李額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託運行李的體積限制為40×60×100厘米。
3.液態物品:旅客應將液態物品(液體、凝膠、氣溶膠)盛放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內攜帶。超過此容量的容器即使未裝滿也不允許隨身攜帶,應辦理交運。
4.特殊物品:嬰兒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嬰兒隨行)以及糖尿病患者或其他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態藥品(憑醫生處方或醫院證明),在經過安檢確認無疑後,可適量隨身攜帶。
請注意,超出上述規定的行李屬於超大超重行李,必須根據飛機裝載條件、航班裝載量,並事先徵得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