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具體可參考如下:
基本含義。仲裁是指爭議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基礎上達成協定,將糾紛提交給非司法機構的第三者審理,由第三者作出對爭議各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
適用範圍。仲裁適用於民商事爭議、海事爭議、國際爭端等,勞動爭議仲裁是仲裁製度中的一種,專門解決勞動糾紛。
特點。仲裁是一種私行為,通常為行業性的民間活動,具有司法性,是中國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程式規則。仲裁採用一裁終局制,仲裁裁決對當事人具有法律強制力,如不履行,相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申請條件。申請仲裁需要具備三個條件,包括有仲裁協定、仲裁事項屬於受訴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以上是仲裁的基本概念和特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