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併,也稱為兼併,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合併成一家企業。
在吸收合併中,一家企業(吸收方)獲取另一家企業(被吸收方)的全部或部分股權,使得被吸收方的資產和負債歸於吸收方,而被吸收方則喪失獨立的法人資格。這種合併可以是基於支付現金、發行股票或其他代價的形式進行。吸收合併的目的通常是為了節約成本、提高企業效率和市場占有率。
吸收合併,也稱為兼併,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合併成一家企業。
在吸收合併中,一家企業(吸收方)獲取另一家企業(被吸收方)的全部或部分股權,使得被吸收方的資產和負債歸於吸收方,而被吸收方則喪失獨立的法人資格。這種合併可以是基於支付現金、發行股票或其他代價的形式進行。吸收合併的目的通常是為了節約成本、提高企業效率和市場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