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罪的立案起點因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而有所差異。根據司法解釋,詐欺金額較大的應當立案調查,這個數額較大的標準通常以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為起點。但是,各地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立案標準。因此,具體的立案起點需要根據當地的規定來確定。
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中,詐欺公私財物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和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分別為:
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契約詐欺罪的立案標準也有所不同,個人詐欺公私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應當以契約詐欺罪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