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戒疤,又稱香疤,是佛教徒爲求受清淨戒體而燃香於身上所遺留的疤痕。在中國,燒戒疤的歷史由來已久,並有關於燒戒疤的不同歷史傳說。
燒戒疤的行爲起自於捨身供養的佛家思想,也被視爲斷除我執。舊時出家人受戒時,所燃香疤的數目一般有一、二、三、六、九、十二幾種,其中十二點表示是受的戒律中最高的“菩薩戒”。在家衆多於受菩薩戒日的前夜燒戒疤於手腕,出家衆的戒疤多燒於頭頂,成爲世俗人眼中和尚的標識之一。
然而,燒戒疤並非佛教原有的儀制,而是中國佛教徒的一種習俗。在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沙門志德住持金陵天禧寺時,與七衆受戒,燃香於頂,指爲終身之誓,這一習慣逐漸演變成慣例。
然而,燒戒疤的過程極其痛苦,是用真實的艾絨焚燒出來的,對身體健康有極大的損害。因此,從1983年12月,相關部門就下令一律廢止燒戒疤。從此以後,新受戒的和尚,頭頂上再也不會有戒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