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人的特徵主要包括:
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商法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具有獨立的財產和財產權。商法人的財產獨立於其出資人或設立人的財產,這些財產包括有形的資產和無形資產,如智慧財產權等。
具有獨立的責任主體。商法人在其法定授權範圍內從事商行為,並以全部財產為限對外承擔法律責任。
以營利為目的。商法人的成立和經營活動主要是為了獲取利潤。
通過法定設立程式。商法人需要履行工商登記等法定設立程式,取得主體資格。
具有統一的組織機構。商法人需要有自己的名稱、人員結構和場所。
有限責任主體。商法人的所有者僅以出資額為限對法人債務負責。
依法註冊成立。商法人需要遵守商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規定。
這些特徵使得商法人在法律上具有獨立的身份和責任,能夠自主地進行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