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函的一種形式
商請,也稱為商洽,是邀請函的一種形式。它主要用於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在相互協商或聯繫工作時使用。商請函的正文通常包括兩個部分:商洽原由(發函的原因)和商洽事項。這種函件在寫作時,一般包括標題、行文對象、正文和落款四個部分。標題通常採用公文規範標題法,行文對象是指公函的受文者,正文是公函的內容即事項,而落款則包括髮函單位的名稱和主要負責人的簽名以及日期。
邀請函的一種形式
商請,也稱為商洽,是邀請函的一種形式。它主要用於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在相互協商或聯繫工作時使用。商請函的正文通常包括兩個部分:商洽原由(發函的原因)和商洽事項。這種函件在寫作時,一般包括標題、行文對象、正文和落款四個部分。標題通常採用公文規範標題法,行文對象是指公函的受文者,正文是公函的內容即事項,而落款則包括髮函單位的名稱和主要負責人的簽名以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