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單程證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請。申請人和香港關係人需一起到戶籍所在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審覈申請材料。申請人和香港關係人需一起接受相關部門的詢問和現場拍照。若材料符合要求,將獲得《受理前往港澳通行證申請回執單》。
公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將進行公示,時間爲10個工作日。
批准定居證書。相關部門根據申請人得分情況審批,若通過,發放《內地居民申請前往香港/澳門定居批准通知書》;若不通過,發放《內地居民申請前往香港/澳門定居不予批准決定書》。
註銷內地戶口。拿到批准通知書的申請人需註銷內地戶口和居民身份證。
領取證件。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憑註銷證明和居民身份證發放單程證,申請人需在10個工作日內領取。
此外,申請人還需要網上預約辦理時間,關注相關公衆號進行操作。整個審批時間通常爲幾個月,具體時間取決於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在完成所有步驟後,申請人可以激活單程證並在指定口岸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