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的宗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聯合國內回民,發揚回教教義:這意味著回教組織致力於團結國內的回民,並傳播回教的教育和信仰。
提高回民知識,增進回民福利:回教組織致力於提升回民的教育水平和福利,確保他們的生活質量和社會地位得到提高。
闡揚回教文化,加強回民團結:這包括弘揚回教的文化價值,以及加強回民之間的團結和協作。
發揚愛國精神:回教組織鼓勵其成員發揚愛國精神,積極參與國家的建設和發展。
消除教派爭議:回教組織致力於解決和消除教派之間的爭議和分歧,促進宗教內部的和諧。
維護人民利益,維護法律尊嚴:在中國伊斯蘭教教務指導委員會的宗旨中,強調了維護人民利益和法律尊嚴的重要性,以確保宗教活動在法律框架內進行。
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這反映了回教組織在促進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方面的作用和承諾。
反對極端主義,維護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回教組織致力於反對任何形式的極端主義,維護宗教之間的和睦以及社會的和諧。
通過上述宗旨,我們可以看到回教組織不僅關注宗教信仰的傳播和維護,還強調了在社會、文化和國家層面上的責任和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