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督學是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執行教育督導公務的人員。
國家督學的主要職責包括檢查國家教育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指導學校按照教育方針辦學、撰寫教育督導報告、參與研究制訂教育督導文件以及對教育決策提出諮詢建議等。他們還負責對所在區域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和檢查,對區域內教育指導中心、中等和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檢查、驗收和指導,以及負責評定縣一級小學、中等學校等。國家督學分爲專職督學和兼職督學,其中兼職國家督學以在職人員爲主,以退休人員爲輔。
國家督學是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執行教育督導公務的人員。
國家督學的主要職責包括檢查國家教育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指導學校按照教育方針辦學、撰寫教育督導報告、參與研究制訂教育督導文件以及對教育決策提出諮詢建議等。他們還負責對所在區域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和檢查,對區域內教育指導中心、中等和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檢查、驗收和指導,以及負責評定縣一級小學、中等學校等。國家督學分爲專職督學和兼職督學,其中兼職國家督學以在職人員爲主,以退休人員爲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