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國古代的一 種地方官 職
土司,又 稱土官,是中 國古代的一 種地方官 職。
這 種制度主要存 在於元、明、清 時期的西南地 區(如四川、 雲南、 貴州等)和湖北 東南地 區。土司 職位通常由 當地部族的 頭人或家族 長 擔任,主要 負 責 代表中央政府管理 當地事 務, 包括 維 護治安、 徵收 稅收和 負 責司法等。土司 職位通常是世 襲的,即父 親或兄弟 將 職位 傳 給子女或其他兄弟,但 必須 經 過中央政府的 冊封和承 認。
土司制度在明朝 時期 達到 頂峰,而在清朝 時期, 隨 著中央政府 控制力的加 強和 現代化 進程的推 進,土司制度逐 漸被 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