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批租是 國家土地使用 權有 償使用的一 種形式,指的是政府在一定年限 內 將 國有土地使用 權有 償 讓渡 給土地使用者。
土地批租中,土地使用者需向 國家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 權出 讓金,也 稱 為土地 價款, 並且在土地使用期 間每年 還需向 國家支付一定的使用金。土地批租的年限不 盡相同,在土地批租期限到期 後, 國家有 權 將土地及其上的建 築物、 構 築物 無 償收 歸 國有。土地批租的 費用,即土地使用 權出 讓金,由用地 單位一次性交付,此外,每年使用者 還要向土地出 讓人交 納使用金,土地出 讓的方式主要有 協定出 讓、招 標出 讓、拍 賣出 讓、 掛牌出 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