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託管人在基金運作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其主要職責和作用包括:
保管基金資產。託管人負責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和獨立。
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進行監督,確保其遵守相關法規和基金契約,防止基金管理人侵犯投資者利益。
執行投資指令和資金清算。託管人負責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並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包括清算和交割。
覆核和審查基金資產淨值。託管人會覆核和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及基金價格,確保其準確性。
信息披露和記錄保存。託管人負責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和記錄,並進行相關信息披露。
出具業績報告。託管人需出具基金業績報告,提供基金託管情況,並向監管機構報告。
確保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獨立性。託管人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定賬戶,確保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獨立性。
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託管人在規定的情況下負責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綜上所述,基金託管人通過其職責和作用,有效保障了基金資產的安全,維護了投資者的權益,並確保了基金運作的透明和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