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促進國際合作與交流:
通過多邊外交,國家之間可以加強相互交流和合作,共同解決全球性問題,如氣候變化等。
促進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消除地區熱點,緩和緊張局勢。
維護國際秩序與和平:
協調各方利益,平衡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需求和利益,有助於形成共同的國際規範和標準。
加強國際法的適用和尊重,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
服務國家發展戰略:
服務民族復興,促進人類進步,推動建設新型國際關係,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通過徹底斬斷與各國的舊外交關係、消除帝國主義在華特權和勢力等策略,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消除障礙、創造有利環境。
推動全球治理與發展:
加強國際合作,開展國際援助,促進全球談判與國際經濟秩序的改造,推動各國經濟、社會的發展。
在冷戰後國際格局的重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的建立,國際關係民主化發展的進程中,多邊外交有其特殊的作用。
綜上所述,外交不僅是國家實現對外政策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動全球治理、維護國際秩序、服務國家發展戰略的關鍵途徑。通過外交手段,國家可以更好地參與國際合作,解決全球性問題,同時也能在國際舞台上發揮更加積極和建設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