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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完稅證明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契稅完稅證明通常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購房人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等。

備案的購房契約。可以是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購房契約或房屋買賣契約。

契稅的完稅證明。稅務局開具的,需要的是房管部門留存聯。

房屋維修基金收據。

身份證明。個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房口簿;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委託他人代辦的提供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提供準購證。

因面積增加補交契稅的,須提供購房契約、契稅完成稅證明、房產局認可的測繪單位出具的實測結果報告書、身份證明。

原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如有上一手交易的,提供現賣方繳納契稅的完稅證明。

繼承或接受遺贈的需提供經公證的證明資料原件。

無償贈與配偶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無償贈與非親屬撫養或贍養關係人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人民法院調解書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贍養)關係證明。

不同情況下的契稅完稅證明所需資料可能有所不同,具體請諮詢相關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