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收入是指原物所產生的額外收益,根據民法法律概念,孳息可以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兩種。
天然孳息:
定義: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獲得的收益,例如果樹結出的果實、母畜生產的幼畜等。
歸屬原則:天然孳息通常由所有權人取得。如果存在所有權人同時擁有用益物權人,則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之間如果有特別約定,則按照約定執行。
法定孳息:
定義:因法律關系所獲得的收益,如貸款人根據貸款契約從借款人那裡取得的利息,或出租人根據租賃契約收取的租金等。
歸屬原則:法定孳息的取得方式取決於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則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116條規定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取得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和《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六條提供了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和孳息的法律規定,特別是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孳息的處理。
總結:
孳息收入是一種被動收入,通過投資原物可以獲得。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取得原則和歸屬不同,具體取決於是否存在特別的約定或法律規定。了解這些原則有助於更好地管理和規劃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