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15天
根據國家規定,產假通常在產前15天開始休假。具體來說:
法定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遇到難產或生育多胞胎,產假天數會相應增加。例如,難產可增加15天產假,生育多胞胎則每多生一箇嬰兒增加15天產假。
產前假的具體開始時間:雖然法律規定了產前可以休假15天,但具體開始休產假的時間應根據孕婦的身體狀況決定。如果孕期狀況不穩定,應聽從醫生建議,選擇合適的時間開始休產假。身體狀況允許的情況下,也可以選擇在生產當天或前一天開始休息。
其他相關規定:懷孕7個月以上,如果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和單位批准,可以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產假可以前後長達四個月。此外,女職工還有產前檢查、工間休息、授乳時間等其他相關權益。
綜上所述,產假通常從產前15天開始,但具體時間應根據孕婦的身體狀況和單位的規定靈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