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造假的行為會根據其嚴重程度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律和行政處罰。以下是相關處罰的詳細介紹:
行政處罰。使用假文憑者通常不承擔刑事責任,但需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買賣或使用偽造、變造的高等學校學歷的行為可受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並可能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情況下,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可能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責任。在更嚴重的情況下,如偽造、變造、買賣或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等,可能面臨刑事責任。這包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此外,學歷造假的行為還可能導致個人誠信受損,影響未來的職業機會和信譽。在單位層面,學歷造假可能導致員工被解聘或受到其他嚴厲處分,如警告、記過等,並且可能會影響個人的社會信用記錄和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