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官俸制度非常複雜,官員工資由多個部分組成,主要包括:
基本工資。分為俸錢(即貨幣工資)和祿粟(糧食),俸錢是官員主要收入來源,祿粟則是額外的糧食補貼。
衣賜。根據官員級別不同,衣賜的種類和數量也有所不同,例如高級官員可以獲得春冬衣料,如綾、羅、絹、棉等。
職田和添支。職田是為外任地方官設立的,他們可以從所管理的土地中獲得收益;添支則是為京官設立的,包括額外的錢和米等補貼。
其他補貼。包括米、面、羊、酒、茶、炭等生活必需品,以及誤餐費、飲料費等。
年終獎和公用錢。包括「公用錢」「公使錢」「供給錢」等,隨工資發放,還有一些特殊的獎金和賞賜。
宋朝官俸在歷代封建王朝中屬於優厚水平,不僅體現在高額的貨幣工資上,還包括了各種生活補貼和額外收入。這種豐厚的俸祿制度旨在提高官員的社會地位和生活水平,同時也反映了宋朝經濟的繁榮。